河北省港口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港口船舶污染防治第三十六条有效船舶和港口经营人在进行油类等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装卸作业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布设围油栏,并安排具有相关知识及专业技能的人员,按照安全防污染操作规程进行管理和作业。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