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港口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港口污染防治应当遵循生态优先、预防为主、陆海统筹、港城协同、绿色发展的原则。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