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港口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港口建设污染防治第十三条有效港口建设项目应当明确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粉尘等污染的防治措施,将污染防治的费用列入工程预算,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污染防治责任。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