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末端网点向收件人违规收取费用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处罚。

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