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遵守国家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实名收寄、收寄验视、安全检查等安全制度。

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