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快递业经营服务行为,保护快递用户、快递从业人员和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等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国务院快递暂行条例》《河北省邮政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