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收集、运输、处理领域。鼓励和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科技创新,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智能化水平。

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