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利用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农作物秸秆利用方式,促进农作秸秆资源饲料化、肥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利用。地方法规 · 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