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协调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地热水资源监测工作,加强对地热水的水量、水位、水温、水质的动态监测。

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