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七条有效开发利用地热水资源,应当建立健全节约用水投入机制,鼓励废水再利用等地热水节约用水技术改造、技术研发及其推广应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节约用水项目建设。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保护地热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