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医疗机构、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医疗卫生常识,引导公众理性对待医疗风险,倡导文明、和谐、互信的医患关系。

新闻媒体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恪守职业道德,真实、客观、公正报道医疗纠纷。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