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医学会、医师协会、护理学会等行业学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促进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