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数字平台建设,完善绿化资源数字档案,定期开展绿化资源监测和绿化生态效益评估,及时更新、维护和公开数据信息,实行市、区联动和数据共享,实现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等工作智慧化。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