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支持运用科技手段,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以及管理运行的智能化水平。鼓励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等方面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的研发、引进和应用。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