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土地所有权人应当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依法评估后,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经依法民主决策,综合确定出让、出租底价,以及投标保证金、竞买保证金、起始价等。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