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行政机关因实施行政执法的需要,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协助请求。

协助事项属于被请求机关职权范围内的,被请求机关应当及时履行协助义务,不得推诿或者拒绝协助。被请求机关不能提供行政协助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请求机关并说明理由。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