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第三章 行政执法第四十五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行政执法的保障机制,保障行政执法主体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必需的经费、场所、物资、设备、装备和人员等行政执法资源。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区、镇、街道行政执法力量建设,按照区、镇、街道行政执法主体管辖区域的面积、常住人口和案件数量等因素合理配置行政执法资源。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