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河南省科学院应当坚持体制机制创新,重塑科技研发体系、成果转化体系和支撑服务体系,发展成为贯通产学研用的科研实体,具有国际视野的开放创新平台,集聚一流创新团队的人才中心。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