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四条有效本条例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2006年3月29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定》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