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In force

本条例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2006年3月29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定》同时废止。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