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第十三条有效民政部门应当督促指导婚姻登记机关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在提供婚姻登记服务时,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