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经营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染疫动物和动物产品的,多次或者大量弃置动物尸体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