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河道管理遵循统筹规划、保护优先、区域协同、综合治理、合理利用、绿色发展的原则。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