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第三章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第二十七条有效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应当以政府发布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内的服务项目为主,其他养老服务项目为辅。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强制老年人接受养老服务。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