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二十条有效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分工指导和督促城市供水、城镇燃气重点目标和城市公园、城市广场等的管理单位落实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措施,指导和督促瓶装燃气销售的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对购买者身份进行查验、登记。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