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第三十一条已修改支持苏台两地旅游界加强交流合作,持续开展海峡两岸(昆山)中秋灯会、江苏台湾交流灯会等旅游民俗文化交流活动。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