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章 任免范围第七条有效根据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免本级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29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