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条

有效

主任会议可以根据工作报告中的建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提出有关法规问题或者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议案,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必要时由常务委员会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