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七章 全国人大代表的补选、辞职、罢免第五十三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因故出缺时,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由常务委员会补选。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29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