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已修改

节约用水工作应当贯彻新发展理念,遵循统筹规划、节水优先、合理配置、总量控制、定额管理、高效利用的原则。

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