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民教育培训条例/第三章 教育培训第二十四条有效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以及个人结合岗位要求和工作需要,组织务工农民参加技能培训、职业教育、职业技能竞赛。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