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民教育培训条例/第二章 体系建设第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民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鼓励、支持培训机构保障和改善培训教师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