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农村饮用水,是指供农村居民的生活饮水和生活用水。本条例所称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是指为解决农村居民饮用水而兴建的各类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集中供水工程包括水源工程、取水设施、水厂、输配水管网、信息化监控系统、入户设施及其相关附属设施;分散供水工程包括水窖、小电井等设施。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