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进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年度审验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