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无线电管理机构及其监督检查人员,对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无线电管理机构及其监督检查人员实施无线电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并出示自治区人民政府核发的行政执法证件。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