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章 无线电台(站)的设置和使用第十八条有效固定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选址,应当符合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统筹兼顾,保护已建无线电台(站)、微波通道和无线电监测设施必要的工作环境。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