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的科学研究,鼓励开发、应用先进的防护装备和技术。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