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兰白自创区建设应当纳入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各种创新资源,科学规划产业布局,合理设置产业功能区,形成优势互补、特色明显的产业发展格局。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