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鼓励兰州、白银高新区管委会采取市场化模式,整合或者托管区位相邻、产业互补的省级高新区或者各类工业园区等,打造集中连片、协同互补、联合发展的创新共同体,增强兰白自创区辐射带动能力。

支持兰州新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作为兰白自创区的政策辐射区,在省级权限内赋予政策先行先试权。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