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第八条有效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线及配套设施设备的建设安装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行向买受人收取;经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实行专业化运营管理,相关运行维护、更新等费用纳入企业经营成本。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