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有效本条例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本条例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本条例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