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第二条有效本省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对城市房地产开发、交易、管理等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