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房地产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并按照国家要求办理房屋网签手续,缴纳相关税费。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