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三章 社会保障第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情况,适时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