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禁止砍伐古树名木,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且树种生物学特性特殊,现有技术手段不能移植成活的;

(二)感染传播性有害生物,且不可防治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地方法规 · 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