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禁止移植古树名木,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一)古树名木的生长状况对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可能造成危害,且采取防护措施后仍无法消除隐患的;(二)原生长环境不适宜古树名木继续生长可能导致死亡的;(三)因实施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确实无法避让或无法进行有效保护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地方法规 · 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