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管理第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综合考虑资源状况、环境容量、污染现状等因素,合理进行项目布局,扶持能源消耗少、科技含量高、污染排放少的建设项目。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