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省电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相关的监督检查制度,对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活动进行检查,督促电信业务经营者加强电信设施建设、改善网络条件、提高服务质量。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