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电信设施的规划、建设、保护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电信设施,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电信服务并实现电信功能的电信设备、电信线路、电信配套设施,以及国家电信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电信设施设备。法律、行政法规对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