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保险、人才等支持措施,推动建立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支持学前教育机构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育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政府补贴、行业引导等方式,对托育行业发展给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普惠性托育机构给予运营补贴。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